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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国考国家邮政局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

更新时间:2017-05-16 15:59:55 浏览次数:382次
区域: 伊春 > 伊春区
类别:考公务员辅导班
地址:伊春区新兴中大街196号
根据中组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公务员局2017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,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 面试确认
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7年5月12日前进行面试确认,
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。邮箱地址为youzhengzhaokao@12***。邮件标题为“姓名+确认参加国家邮政局××职位面试”。 未进行面试确认的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二、放弃面试的处理
放弃面试者请填写《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》(见附件1),经本人签名,于2017年5月12日前发送扫描件至youzhengzhaokao@12***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,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,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。
三、资格审查
资格审查于面试当天进行。考生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查:
1.本人身份证。
2.考试报名登记表(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,贴好照片,照片需与准考证照片同版,并如实、详细填写个人学习、工作经历,时间必须连续,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,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)。
3.本(专)科、研究生各阶段学历、学位证书。
4. 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(如英语八级证书)。
5.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。即报考办公室(外事司)财务处主任科员以下岗位的,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证明。
6.除上述材料外,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,提供以下材料:
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(须注明培养方式)。
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(见附件2)。
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信息不实、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面试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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